当前位置: 臣信职教 > 新闻资讯 > 实操资讯> 正文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2-12-28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的这些知识内容你知道吗?学子不怕考试难,寒窗苦读只等闲。三更灯火五更鸡,闻鸡起舞书相伴。文理兼修阅万卷,张弛有度苦有甜。更喜考试过后时,待到通过尽开颜。祝考试顺利,梦想成真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民事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保证)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4、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多久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这些责任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担保人所承担责任是有期限的.感谢大家,本文就到这里了,我们下期再见.

(文章来源:来源网络,综合整理,未查到原创来源,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文章:发票开票方银行信息如何填写 下一篇文章:人力成本占总成本比例多少可以看作良性
相关文章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