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1-04-08
今天臣信会计为大家带来的是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合肥的会计小伙伴们要认真学习哟。
案例一
甲物业公司将一幢老的商业门头房对外出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年租金1200万元(含物业费200万元),每年一次性收取。
1、增值税=1200*5%=60万元
2、房产税=1200*12%=144万元
3、不考虑附加税费、印花税等。
合计税费:204万元
甲物业公司将一幢老的商业门头房对外出租,年收入1200万元,合同签订时候根据实际情况将房租和物业分别签订。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年租金1000万元。
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一年物业费200万元。
1、房租增值税=1000*5%=50万元
物业费增值税=200*6%=12万元
2、房产税=1000*12%=120万元
3、不考虑附加税费、印花税等。
合计税费:182万元(臣信会计 培养好会计)
上述合同在分别如实签订的情况下,节税22万元。
企业出租房屋时,会附带房屋内部或外部的一些附属设施及配套服务费,比如机器设备、办公用具、附属用品、物业管理服务等。税法对这些设施并不征收房产税。如果把这些设施与房屋不加区别地同时写在一张租赁合同里,那这些设施也要交纳房产税,企业在无形中增加了税负负担。
(臣信会计 培养好会计)
企业根据出租的实际情况如实加以区分,把合同分别签订,发票项目分别开具开票,收入会计上分别核算,就会把企业税负大大降低。
在合肥学会计到臣信会计;
合肥会计培训哪里好
臣信会计是你的优秀选择
臣信会计致力于发展合肥高端会计人才。
以上就是臣信会计培训班小编为各位合肥会计考生整理的合同签订稍加注意,竟然节税22万元!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各位考生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之后小编之后也会持续为大家更新更多财务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臣信会计。
(文章来源:来源网络,综合整理,未查到原创来源,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