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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考试辅导:支票使用管理规定

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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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信会计友情提示,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相关内容支票使用管理规定总结如下:

一、各部门须指定专人到财务部办理支票领用和经费开支报销业务。对外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支付。

二、领用支票时,须事先办理用款申请或购置计划,根据相应批示由总经理、总会计师、分管领导、财务部长签字后到财务部领用支票。

三、领用支票时,领用人须登记领用日期、支票号码、款项用途、用款限额等项目并签字。财会人员在签发支票时,须填写签发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大小写金额;遇特殊情况的,仍必须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经费限额。

四、禁止携带空白支票外出采购物资。确因采购地点不明、价格不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携带空白支票时,必须经部门正职负责人批准后,报财务部部长审批。

五、支票必须在规定的支付限额内使用。遇到特殊情况支付额超过规定的支付限额时,必须事先报知财务部,并报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会计导航:http://www.kj968.cn

六、支票开好后,领用人必须将存根数字和支票票面数字核对相符;支票存根必须按规定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款项用途。

七、领用人须按规定及时索取相关票据,并报请有关领导审批,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支票存根一并到财务部报销清账。

八、逾期未支付、丢失、未使用的支票,须在确认相关事实的当日及时报知财务部,并及时办理更换、挂失、收回等相关手续,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九、领用支票人员必须对所领用支票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支票不得涂改。因使用不当造成财产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情况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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