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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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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信会计友情提示,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总结如下:

1、各单位应当加强资金的计划管理,认真分析本单位的经营情况,科学预测并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选择a1的资金结构,努力降低资金成本,规避资金风险。各级财务部门必须编制年度现金预算(资金计划),货币资金流量不均衡的单位,还应当按月或按季编制现金预算(资金计划)。

各工程局(公司)和其他规模较大、内部核算单位较多的企业应当设立结算中心。结算中心必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结算中心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搞好企业内部资金调剂,为企业做好资金筹集、办理银行保函和信贷证明等工作,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2、各单位在资金不足需要筹资时,应当认真进行可行性分析,选择合理的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各单位应当建立借款审批制度,大额借款应通过一定的会议集体决策。各单位需要借款时,应当尽可能通过本系统结算中心调剂解决,以减少企业的利息支出,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资金风险。各单位结算中心要建立内部调剂款审批制度,明确规定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大额调剂款的审批应当通过一定的会议集体决策。

3、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的规定,不得借款或变相借款给企业外部单位或个人。

4、各单位应当严格预付款的控制。各种预付款必须以合同为依据,禁止无合同或超过合同规定预付款。签订合同时,对预付款条款必须慎重研究,集体决策。对工程分包单位一般不预付款,确需预付时,不应超过已经投入施工但未计价的工料价值,并应留足一定的保修金。对购货款,一般应在到货验收无误后才能支付。

5、发生分包工程款、购货款等款项超付,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谁的责任,由谁负责在一定时间内追回,逾期未追回的部分应由责任人赔偿。由于超付款给企业(单位)造成的利息等经济损失,也应由责任人赔偿。

超付款责任,一般应按以下原则划分:

(1) 由于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记账不及时,计算错误,未按合同和验工计价、工程决算进行控制而造成的超付款,由负责经办和审核的财会人员负责。

(2) 由于合同条款不合理、不严密造成的超付款,有负责合同草拟、审核和签字的人员负责。

(3) 由于计价超计、决算不实,以及计价、决算计算错误造成的超付款,由负责计价、决算编制和审核的人员负责。

(4) 由于分包工程的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但已通过质量检验并已计价、拨款而造成的超付款,由负责质量检验的人员负责。

(5) 由于分包单位使用本企业(单位)的材料、机械等其他应扣分包单位款项的结算单据、凭证未及时送交财务部门而造成的超付款,由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负责。

(6) 由于给分包单位刻制挂靠本单位的公章,把本单位公章交予分包单位使用,给分包单位出具本单位介绍信,以及在分包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上盖章,导致债权人向本单位索取欠款而造成的超付款,由决定办理的人员负责。

(7) 由于对购入物资点验失误造成的超付款,由负责点验的人员负责。

(8) 由于有关业务人员提供的发票等凭证不实造成的超付款,由负责取得或审查凭证的人员负责。

(9) 由于领导人指使、授意或强令有关部门和人员违反规定而造成的超付款,由该领导人负责。

6、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收工程款、应收销货款的催收责任制,明确规定各部门和各类人员的责任。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项目经理原则上要负责清收全部工程拖欠款,因工作调动不能继续负责收款时要做好清收拖欠款的移交工作。

7、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备用金的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借支备用金时,必须提供办理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财务部门要认真审核,合理核定借支数额。借支备用金应当经过借支人员所在部门(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审批,款额较大的还应经过单位总会计师、单位负责人审批。借支人员所在部门(单位)领导应当督促借支人员及时报销或偿还所借款项。对超过规定时限不报销又不还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再借给备用金,并从其工资、奖金中抵扣。严禁将备用金挪作个人使用或转借他人。

8、财务部门对各种债权债务账户要经常进行清理核对,并签认对账单。备用金等业务较为频繁的账户至少要一个季度签认一次对账单,其他债权债务账户至少要在年终时签认一次对账单。核对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9、各单位应当及时催收各项应收款。要把催收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人),并实行一定的经济奖惩。要注意运用法律手段催收欠款,特别是对临近法院受理时限的欠款要及时提起诉讼,防止因超过诉讼时限给企业造成坏账损失。

10、对外担保是企业的或有负债,必须严格管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无权对外担保。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一般也不要给公司系统以外的单位担保,确需担保时必须事先对对方的资信情况及担保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并形成书面的评估报告,经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对外担保必须签订担保合同,并要求对方提供质押、抵押或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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