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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考试辅导: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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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损赠支出、非常损失等。但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其他存货的盘盈盘亏和处置净收益、净损失和应收款项坏账的处理及其他流动资产损失,在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中核算。看精品会计文章(http://www.kj968.com)上天财会计网站

第七十三条:公司设置所得税科目核算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公司的所得税核算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年末根据当年实现的利润,按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计算出当年应缴纳的所得税,计入所得税科目,年末应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第七十四条:公司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公司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也在本科目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中说明,本科目期末余额应转入利润分配科目核算。

第七十五条: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后的余额,为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利润按规定弥补亏损后,按集团公司的统一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由集团公司决策层制定方案进行利润的分配。

第十二章、会计调整

第七十六条:会计调整是指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要求,或因特定情况下对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公司原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发现的会计差错、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作的调整。

第七十七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或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时,应按国家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如果没有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公司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第七十八条:会计估计变更时,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计算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但应当对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行处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很难区分时,应当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公司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以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确定的理由。

第七十九条:本期发现的会计差错,与本期相关的,应当调整本期相关项目;与本欺无关而与前期相关的,属于非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本期相关项目,属于重大会计差错,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影响损益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相应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期初数也一并调整。公司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公司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第八十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属于调整事项的,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关的账务处理,并对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其中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不涉及损益的事项,直接调整相关科目;属于非调整事项的,不作调整,但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非调整事项的内容、估计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作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其原因。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八十一条:涉及具体的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和方法,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以及其他会计核算方面的事项,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会计制度和集团公司的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为准进行会计处理。

第八十二条:上述制度会计人员正在具体执行中,如有什么建议和意见,应及时会计部反映,以便不断改进和完善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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