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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考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1-05-26

会计实务考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试不是母老虎,莫因畏惧而愁苦;从容应考是关键,摆正心态身轻松;莫论成败千万种,一心只展所学功;发挥出色便称雄,何患金榜不提名;祝考试成功,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臣信会计友情提示,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相关内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总结如下: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做到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记帐凭证当月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第二十六条 已结帐如发现记帐凭证错误,应先用负数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帐凭证,在摘要栏内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同时再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帐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如果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可以将正确的金额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帐凭证。调增用正数,调减用负数。

第二十七条 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月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盖章。

第二十八条 次年3月底前必须将前年的会计帐薄打印,帐薄包括总帐、明细帐、现金、银行日记帐。打印的帐薄必须连继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财务经理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九条 打印的记帐凭证的内容、金额应同明细帐的记录一致。

第三十条 各分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每月定期结帐,结帐前必须将本月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填制好记帐凭证,审核记帐。

第三十一条 各分公司对外财务报表应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内部使用的财务报表按财务管理中心的规定,各类财务报表按规定日期上报。

第三十二条 各分公司上报的各类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财务经理对上报的各类报表负责。

第三十三条 各分公司财务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全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各分公司应当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监督。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对手续不齐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法律、法规、会计制度的财务收支不予以制止和纠正的,又不向财务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从二○ 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

具体核算规定详见《会计核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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