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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零申报”标准

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1-04-08

会计人员在进入初创期企业时,经常遇到“零申报”的情况,但具体要怎么处理,很多人都有些摸不清头脑。今天小编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帮助大家清晰认识“零申报”、如何避免相关误区以及长期“零申报”的后果。


一、零申报处理判断标准
税务局是这样规定的:
1、增值税零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收入为0,一般纳税人当期无销项税额,且无进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零申报:纳税人当期未经营,收入/成本基本为0。
3、其他税种零申报:计税依据为0时。
简单地说就是:在纳税申报所属期内,收入、成本和费用均为0,企业才能零申报。


二、零申报2大误区
误区1:长期亏损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做零申报处理。
举个例子:甲企业2019年处于亏损状态,正常来说,甲企业的亏损是能够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但如果甲企业做了零申报,那么第二年盈利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了,会造成企业损失。
如果甲企业2019年做了企业所得零申报,却将亏损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是违反税法规定的,所以亏损企业要慎重零申报。
误区2:已预缴税款只需零申报
原因:虽然已在代开发票的情况下缴纳了税款,但仍不能做零申报处理。
正确的方法:销售收入(包括代开发票销售额)应该是在指定的栏目中填写,系统将自动生成已付税款并予以冲抵。


三、长期“零申报”的后果
1、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
2、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纳税人,承担D纳税人后果;
3、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
4、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
综上,企业零申报只是暂时的解决办法,但不是长期的解决办法。如果公司没有应税收入,建议仔细考虑是否继续经营,而不想经营的公司必须及时注销,以避免税收风险和信用降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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