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臣信职教 > 新闻资讯 > 实操资讯> 正文

会计人员要知道的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

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1-04-08

今天会计培训小编要跟大家分享的文章是关于会计人员要知道的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正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小伙伴们应该都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遇到这些问题时要怎么办吧!

1、单位负责人让会计作假,要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2、税务稽查调取公司账簿时,应该多久归还?

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30日内退还.

3、原始凭证不合格,该怎么处理?

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收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以上就是会计培训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关于会计人员要知道的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想要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知识记得关注臣信会计培训官网.最后臣信会计祝愿小伙伴们工作顺利.


(文章来源:来源网络,综合整理,未查到原创来源,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文章:合肥会计培训哪家好?选择臣信不后悔的三大理由 下一篇文章:财务造假最好用的2个科目!会计可以不做但必须知道!
相关文章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