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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小规模纳税人都有那些增值税的问题?

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1-04-08

很多不是财务的人员都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只是规模太小,其实也没什么了,那么,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都有哪些问题呢?接下来就由合肥会计培训班为大家讲解一下吧.

问:2019年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是什么?

合肥会计培训班老师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问:我公司为商务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就商务服务业务取得的销售额,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合肥会计培训班老师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二条,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你公司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再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我公司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销售不动产应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肥会计培训班老师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二条,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你公司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再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就是两个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相关问题,希望可以为大家工作带来一丝帮助.

今天合肥会计培训班就为大家讲到这里啦,如果还需要了解更多的会计实操咨询,欢迎大家来合肥臣信会计培训了解,有老会计手把手教你,小班授课,全城9所校区,分布在合肥东南西北各个地段,就近选择,臣信会计培训班等你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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