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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人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交?

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1-04-08

众所周知,个人所得税(personalincome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今天臣信会计培训的老师给大家讲的是有关建筑工人的个人所得税的知识,各位财务人员可知道建筑工人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交?不知道的伙伴看下面会计培训班小编的分享.

一、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月5000元.

二、建筑工人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交?

1、与建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如公司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建筑工人等,他们自建安企业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建安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支付工资时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并做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笔者认为,如果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是以「劳务合同」、「临时用工协议」、「季节用工协议」等形式用工,甚至用工但未签订合同,只要企业与之存在事实的任职、受雇关系,此类人员应比照正式员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2、如果建安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那么,建安公司在向劳务公司支付工程款时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劳务公司在向工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需要扣缴其个人所得税,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跨省异地施工的,如果项目地税务机关随工程进度附征了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则劳务公司无需再做扣缴明细申报.

3、如果建安企业与工人之间存在非公司制的承包人(班组长),而且工人工资是直接支付给承包人,再由后者向工人支付,则需要注意:

(1)无论承包人是否办理了工商登记,他们所从事的都是经营活动,应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建安企业对「经营所得」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承包人在向工人支付工资时,应当代扣代缴其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提醒:编造虚假工资表(如每人每月不超过3500或者5000元),或者不做扣缴申报,均存在涉税风险.

(3)建安企业应当与承包人签订班组用工协议,至少要明确两件事,一是工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由承包人负责代扣代缴;二是承包人应当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向建安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得税前扣除凭证.

(4)根据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建安企业对承包人的支出,属于境内增值税应税项目支出.如果承包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建安企业应取得其自开或代开发票作为所得税前扣除凭证;如果承包人为自然人,除小额零星经营业务以外,也应向建安企业提供其代开的发票.

(5)建安企业在所得税前扣除时,除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之外,还要附班组用工协议、工程计量单据、付款凭据等相关资料,以证明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以上为臣信会计培训老师的分享,仅供大家参考,欢迎各位财务人员探讨评论.更多关于财务会计相关的知识加入合肥臣信会计,臣信会计培训班的真账实操课程全部采用企业真账,并配有多行业账目,老师也会根据你的个人情况为您定制属于您的专有课程,零基础也不用怕,包教包会,同时我们还有会计考证课程,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册会计师CPA,管理会计MACC,全方位满足您各个阶段的需求!学会计,就来臣信,名师授课,小班教学,我们有白班、晚班、周末班,合肥九所校区让你随时随地想学就学,你还在等什么?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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