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4-03-13
职工福利费税务列支范围包括:
1.职工困难补助费;
2.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等;
3.本单位职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
4.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
5、职工个人福利补贴;
6.企业为职工向商业机构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7.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
《劳动法》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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