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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错误记账有哪些?

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1-04-08

注册公司后,财务记账开始,在记账过程中,我们常见的情况是: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直接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员工回家探亲的往返车费计入“差旅费”,企业购买的超过五千元的电子产品等常见办公设备直接计入“办公费”.这种情况我们是屡见不鲜,无论是新会计还是老会计,都有这样的做账经历.那么,这样的记账方法对吗?常见的错误记账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随合肥臣信会计的小编一起来了解.

一、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不能计入福利费

很多财务都会将桶装水计入福利费,大多数的出发点是:水是员工老板喝的,属于公司福利,计入福利费妥妥的.殊不知,好多账务风险都是由于会计不懂政策错误的入账人为造成的.那么,桶装水计入什么科目呢?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我们来看看福利费的相关定义及政策法规:

会计记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二、员工回家探亲往返车费不能计入差旅费

我们都知道新政策下,公司差旅费取得的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员工回家探亲往返车费切记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为,这部分车费是属于职工福利费;福利费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即使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行.

三、超过五千元的电子产品等常见办公设备不能计入办公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也就是说,五千元以内的电子产品等办公设备,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不用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如果超过五千元的,必须先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后,可以享受一次性加速折旧.虽然说两种方式最终对当期损益影响差不多,但是我们要遵循税法,按照法规来记账,很多会计都有这样的心里,切不可认为差不多就算了.

因为错误的记账导致公司费用虚增,正确的情况下,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纳税调增处理,但是不少会计一直都没有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从而给企业留下了非常大的潜在涉税风险.所以,在此合肥臣信会计的小编要提醒作为财务人员的亲们,务必要了解这些基本的税法法规,正确的记账,避免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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