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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效力等级

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考证新闻 发布日期:2021-04-08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工作已经启动,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合肥会计培训机构">合肥会计培训机构的老师专门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核心知识点,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法律效力等级及其适用规则

1.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六年级VS一年级)

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法规高于规章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

2.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泰森VS赵某)

【举例】《民法总则》→《合同法》

一般法特别法

3. 新法优于旧法(19岁VS91岁)

4. 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19岁的赵某VS91岁的泰森)——谁来做裁判?

(1)法律与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行政法规与行政法规:国务院裁决

(3)法律与授权制定的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4)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

①同一机关制定的:制定机关裁决

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国务院裁决

③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处理办法:

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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