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考证新闻 发布日期:2021-04-08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工作已经启动,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合肥会计培训机构">合肥会计培训机构的老师专门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核心知识点,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法律效力等级及其适用规则
1.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六年级VS一年级)
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法规高于规章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
2.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泰森VS赵某)
【举例】《民法总则》→《合同法》
一般法特别法
3. 新法优于旧法(19岁VS91岁)
4. 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19岁的赵某VS91岁的泰森)——谁来做裁判?
(1)法律与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行政法规与行政法规:国务院裁决
(3)法律与授权制定的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4)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
①同一机关制定的:制定机关裁决
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国务院裁决
③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处理办法:
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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