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臣信职教 > 新闻资讯 > 考证新闻> 正文

2020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款征收

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考证新闻 发布日期:2021-04-08

智慧是一把刀,越磨越亮.2020年初级会计备考工作已经启动,合肥会计培训">合肥会计培训老师为广大考生提供了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还等什么呢,赶紧来学习吧!

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方式

1. 狭义: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

2. 广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

(二)税款征收措施

责令缴纳(加收滞纳金)、责令提供纳税担保、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阻止出境

(三)税务行政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

【说明1】区分税款征收方式与税款征收措施:税款征收方式是征税的方法,税款征收措施是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手段.

【说明2】区分税款征收措施与税务行政处罚:税款征收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国家采取的强制其履行的手段,并非处罚.

2020年初级会计新一年的备考已经开始,合肥会计培训班也为各位学员准备了各种不同种类的班型,赶紧加入我们吧.马上报课学习请联系在线客服!


(文章来源:来源网络,综合整理,未查到原创来源,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文章: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记忆法独家奉送 下一篇文章:考上税务师可以从事什么工作?
相关文章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