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考证新闻 发布日期:2021-04-08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合肥会计培训机构的老师从网站后台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医疗期计算”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医疗期的计算】医疗期和累计计算期怎么理解?
合肥会计培训机构答疑老师回复:
通俗来讲,医疗期是指您可以一共休息多长时间,是一个具体的天数;而累计医疗期是指一个期间,即可以在多长的一个时期内把病休假休完.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而累计病休时间是对医疗期的计算.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即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例如,1名应享受3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08年3月15日起第一次病休,则该职工医疗期应在3月15日至9月14日6个月内的时间段确定.假设到7月20日,该职工已累计病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若该职工在7月21日至9月14日之间再次病休,就无法享受医疗期待遇.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即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例如,1名应享受3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08年3月15日起第一次病休,则该职工医疗期应在3月15日至9月14日6个月内的时间段确定.假设到7月20日,该职工已累计病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若该职工在7月21日至9月14日之间再次病休,就无法享受医疗期待遇.
以上就是合肥会计培训机构的老师针对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医疗期计算”提出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大家了解了吗?如果觉得自己在学习会计初级的时候有点学不下去,自己不能监督自己,那就加入我们合肥臣信会计的初级备考小分队,跟大家一起学习,一起备考吧!臣信会计培训是合肥具有强大实力的会计培训机构,专注合肥会计培训,合肥初级会计培训,合肥会计实操培训,合肥财务管理培训...专业导师指导一对一指导,帮助你在考试的路上一帆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