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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初学者必知:不学怎么胜任工作?

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考证新闻 发布日期:2021-04-08

每个财务人员都跟发票离不开,无论是审核发票还是开具发票都需要财务人员认真对待,财务人员可以说整个职业生涯都要和发票打交道,为了必要财务人员应该要了解发票的开具.那么你对发票开具了解多少呢?合肥会计培训为了帮助大家学习更多有关发票的知识,专门整理了发票开具的知识,希望大家跟着合肥会计培训班的老师一起好好掌握了解.

一、发票的定义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二、发票开具定义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三、发票开具管理

(一)普通发票开具的管理.

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1、销货方按规定开具发票.

销售商、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在发票开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销货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页、错号、发票联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

(2)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3)开具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5)销货方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发票,不准买卖、转借、转让和代理开具.

(6)销货方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要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2、购买方按规定索取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在索取发票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方向对方索取发票时,不得要求对方变更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不得要求改变价税金额;

(2)购买方只能从发生业务的销售方取得发票,不得虚开或代理开具发票;

(3)购买方取得发票后,如发现不符合开具要求的,有权要求对方重新开具.

3、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

4、发票要全联一次填写.每份票无任有几联,都必须把全部联次放在一起,一次性复写或打印,以保证各联填开的内容、金额等都保持一致.严禁开具“大头小尾”发票.

5、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发票领购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6、开具发票要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7、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凭证;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4、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的处理.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售方,销售方在发票联、抵扣联、存根联、记帐联注明“作废”字样,按发票注明金额和税额扣减当期销售金额和销项税额.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购买方须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销售方依证明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扣减当期销售金额和销项税额.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四、发票开具的原则

1.“都开”的原则

单位和个人凡是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开具发票.(如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等)

2.“都要”的原则

就是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问收款方取得发票.同时对取得发票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规定: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五、发票开具的常见错误

1.票面格式开具有误

2.购买方开具错误

3.开具金额错误

4.备注栏应填未填

5.征收品目错误

6.税率或征收率错误

7.销售商业预付卡开具专用发票

8.收购业发票错误开具

这几种行为所开具的收购业发票不但不能进行抵扣,还将面临税务机关罚款.所以开具收购发票,必须按照规定时限、顺序、栏目如实开具,填开时应注意品名准确、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今天有关发票开具的知识合肥会计培训班的老师就讲这么多,在使用与开具发票的过程中大家一定要注意按照规定适用与开具,如果你在使用发票或者开具发票等方面有所疑问,或者想要提升财务工作的实操能力,欢迎加入合肥会计培训班,合肥会计培训班老师一对一指导,帮助您在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多年来,合肥臣信会计培训秉承源于企业,用于企业的理念,是合肥唯一具有独立研究与开发能力的财务培训机构,每一门课程的内容设计和讲授方式都历经锤炼并不断优化;成功推出了财务培训业界多款精品企业内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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